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24年非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教育实习-研习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实践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春季非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教育实习(一)-研习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教育实习(一)-研习共10周,于下学期1-10周进行。
2.对象为2025届在校本科非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涉及10个学院的11个专业。
3.全校统一采取集中实习,多学科混合编组和单一学科编组相结合的模式,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协商组织安排实习学校。具体安排名单见附件1。
4.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召开实习生动员会,组织学习《南通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细则(修订)》及《南通大学教育实习手册》等相关材料,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教育实习成绩考核和评定及纪律要求。通报实习安排情况,加强对实习学生进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各种流行疾病的健康教育,强调注意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等职业规范与礼仪。
5.实习生须严格按照安排进点实习,不得随意更改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不予认定。
6.带队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带队指导教师应在进点前1-2周提前与各自负责的实习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实习学校为我校实习学生提供的办公、住宿等条件准备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南通地区非南通市区实习点,学校统一安排接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8.请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开展落实“双导师制”,进行专业指导,确保实习质量。请各学院于2月20日前提交附件2和各学院的专业指导方案电子文档。
9.在开展教育实习期间,请学院指导老师和实习生注意收集实习相关材料(实习简讯、图片、文字等),为实习总结做好准备:1)各学院实习动员、实习生进点集体照、实习见面会等材料;2)以学生为主体,反映实习中的教学活动、班级管理、优秀教案、漂亮板书、感言和体会、教师指导、教研活动等材料;3)根据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开展实习调研、总结相关活动、教育实习过程中的特色成果等材料。
附件1:2024年春季非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教育实习(一)研习安排表(中学教育组)
附件2:学院专业指导老师安排表
教师教育管理处
2024年1月4日
附件1:2024年春季非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教育实习(一)研习安排表(中学教育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