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凤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27

各学科(专业)导师、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拟正式启动2025年上半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本次论文盲审对象为所有2025年上半年拟申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一)学位论文盲审资格审核、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本次学位论文盲审申请(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查重盲审申请)时间为4月15日下午5点前

1.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拟申请研究生学位人员须在4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毕业学位”模块的“查重盲审申请”一栏,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待盲审的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论文命名格式为“教师教育学院_学号_作者”(例如:教师教育学院_10010001_***),摘要命名格式为“10304_学号_ZY”(例如:10304_10010001_ZY)。


待盲审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页脚、致谢、正文、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导师、学校名称、学校代码等任何信息。上半年学位论文送审报批截止日期为:4月16日(星期三)。对于超过上述截止日期提交论文的学生,须签署延期提交承诺书。逾期提交的论文将继续送审,但若因未能及时收到盲审评阅意见而延误学位授予,所有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4月16日,指导教师登录管理系统,在“毕业学位管理”模块的“论文查重审核”对申请盲审的论文进行论文查重审核。

3.4月16日,学院登录管理系统在“学位-论文查重管理”模块的“论文查重审核”对申请人进行逐一审核。

4.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检测报告中的“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重复率”)为主要依据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根据《南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修订)》(通大学位〔2024〕24 号)文规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盲审送审环节。”一篇论文仅可检测一次

5.4月17日提交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学院负责将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及检测报告反馈给申请人及其导师。

6.4月18日完成所有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

7.论文作者如有通过技术处理使系统无法正确检测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二)学位论文送审

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制度。

三、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盲审评定等级需全部为“中等(70分)”及以上,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3.学院负责将盲审论文的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在评审意见未反馈前,不得组织被盲审人员的答辩工作,同时要重点关注盲审意见的采纳情况

通知中所涉及文件请详阅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模块https://yjs.ntu.edu.cn/2024/0828/c7800a247049/page.htm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