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月,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中等职业学校依法治校专项培训班在南通大学举行,8月17日至18日本国培项目开班。本次培训由江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江苏省中职师资培训中心主办,南通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承办。来自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200名学员参加培训。
8月17日,培训班举行开班典礼。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教育法规处处长王兵,南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施佺出席开班仪式。南通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师教育管理处处长姜永杰主持开班仪式。

施佺在致辞中对参训学员表示欢迎,对江苏省教育厅长期以来给予南通大学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南通大学的办学历史、办学成就、服务地方发展的使命担当以及教师教育学院的有关情况。他指出,随着人工智能全面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治理,中职院校面临数据合规、隐私保护、算法伦理等新的治理挑战,法治对智能时代职业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希望全体学员珍惜学习机会,将法治思维进一步融入学校办学治校全过程。
南通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许映建对培训实施方案进行系统解读。他围绕“信念与责任、知识与能力、实践与体验”三个方面介绍培养目标,并从“师德师风与课程思政、理论学习与视野拓展、学员主体同行互学、解决问题实践创新”四个模块说明课程安排。培训综合采用“专家讲授+以案释法+同行互学+基地实践+专题工作坊”等方式,并通过“集中研修—任务驱动—职场行动研究—线上指导交流—成果交流”的闭环设计,推动学员将教育法治理论转化为依法治校的实践能力。

(南通大学教授许映建对培训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林春作为学员代表发言。他结合学校章程建设、法治安全教育、实习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提出了当前中职学校治理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包括二级学院法治意识如何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中知识产权与责任如何界定、人工智能进入校园后数据合规问题如何应对等。他倡议全体学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参与研讨交流,并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本校依法治理的实际行动。
开班仪式结束后,培训进入集中研修阶段。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兵以《职业院校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为题,为全体学员作了开班后的第一场专题报告。整场讲座立足政治高度与实践维度,系统梳理了职教依法治校的核心要求,通过典型案例明确了程序正义的核心地位,具备极强的实践指导价值。他指出,依法治校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教育强省、支撑江苏职教走在全国前列的现实支撑;是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需要,也是规范办学行为、从源头化解各类办学风险的现实举措;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法兼修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职教的重要保障。

(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王兵专题报告)
东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龚向和以《依法治校与学生权利保护》为题作专题讲座。他结合教育法典编纂进展和教育法治建设实践,系统阐释依法治校的核心内涵与价值目标,强调学校治理必须由经验管理、人治思维转向依规治理、法治治理,把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针对当前中职学校在章程建设、权责划分、教育惩戒、实习权益保障、特殊群体保护以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龚向和重点分析了“重实体、轻程序”带来的法律风险,并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学生管理程序、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培育校园法治文化等方面提出实践路径。该讲座理论与案例结合紧密,为职业院校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和学生权益保障水平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东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导龚向和专题讲座)
南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陆俊杰以《依法治校的“道”与“术”》为题作专题讲座。他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价值理念与实践路径两个层面阐释依法治校的内在逻辑,提出规则至上、公平合理、遵循教育规律、程序合法、以人为本等基本原则,强调职业学校治理既要坚持制度规范,也要充分考虑未成年学生的特殊保护。结合典型办学案例,他围绕制度建设、学生处分、师德师风、教师自媒体、校园安全和教育惩戒等重点风险领域展开分析,强调学校应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规范制度制定和执行程序,在学生管理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完备、尺度适当,并注重权利救济和育人导向。

(南通大学副校长博导陆俊杰教授专题讲座)
南通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许映建以《学校治理中的法律责任与法律边界》为题作专题讲座。他结合多年校长培训和依法治校评审实践,围绕制度合法性、教育惩戒、法律责任划分和师生交往边界等高频风险问题开展案例教学,重点强调学校治理中不仅要重视实体规范,更要重视程序正当。针对校规班规制定、学生申诉、教育惩戒实施、校园欺凌和心理危机处置等具体场景,他结合相关法律政策厘清学校、教师和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指出各项管理行为应做到依据明确、程序规范、权限清晰、过程留痕。讲座还从民事责任承担和校园伤害处置等方面分析履职风险,引导学员正确认识依法履职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整场讲座突出实务性和操作性,为职业院校规范制度建设、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妥善处置校园风险提供了具体指导。

(南通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许映建专题讲座)
培训还设置了学校实践分享和教师发展专题。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卫清围绕智慧校园建设与依法治校融合作专题分享,结合学校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和校园治理的实践,介绍了智能课堂、个性化学习、学生数字画像、教学智能体和校园管理数据闭环等探索。他提出,数字技术在提升教学与治理效率的同时,也对学校治理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技术越智能,治理越要守正”。围绕AI与法治校园的融合,卫清重点介绍了法治数据平台、尽责免责台账和AI合规校验等设想,强调通过数据留痕、规则嵌入和合规审查,让智能技术在明确的制度边界内运行,为学校治理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规范治理转变提供了新的实践思路。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卫清围绕依法治校数智融合建设作专题分享)
南通西藏民族学校副校长施娟围绕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作专题分享,结合民族学校办学实际,介绍了学校将法治要求贯穿顶层设计、内部治理、制度建设、育人评价和权益保障全过程的实践做法。学校通过完善“学校章程—领域规章—部门流程”三级制度体系,健全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并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推动依法治理由制度约束进一步走向文化浸润。在师生权益保障方面,学校通过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师生申诉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等多种方式,增强治理的规范性与参与度。分享强调,依法治校不是某一部门的专项任务,而应成为学校整体治理的基本方式,制度建设也不仅在于“管”,更在于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升治理温度和效能。

(南通西藏民族学校副校长施娟围绕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作专题分享)
南通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师教育管理处处长姜永杰围绕学生发展、心理教育与教师成长作专题讲座。他从“教育何以促进人的发展”切入,提出职业教育不能把目光局限于知识传授和考试成绩,而应更加关注学生的情绪情感、意志品质、社会交往和价值观塑造,以“全人发展”的视角理解学生成长中的问题。讲座将心理学知识与现场互动相结合,通过拍手测试、双手交叉等体验活动,引导学员体会自我判断的局限以及改变既有习惯的不易,使抽象的教育理念转化为可感知的学习体验。姜永杰同时强调,教师自身也需要不断实现专业与人格上的成长,以更加积极、包容的眼光发现学生、鼓励学生、激发潜能,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中践行教育家精神。

(南通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书记院长教授姜永杰博士作专题讲座)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民主与法制》前总编、《中国律师》原总编刘桂明以“从一万到万一:民法典里的依法治校管理课”为题作专题讲座。他以生活化、故事化的表达方式,将《民法典》的基本理念与学校日常治理相联系,从权利义务、意思表示、违约侵权等角度,引导学员理解法律规则在学生管理、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家校关系和师生权益保障中的具体意义。讲座特别强调,依法治校既要把日常管理的“一万”做规范,也要为可能发生的“万一”提前做好制度和程序准备,通过完善规则、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做好留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刘桂明还结合个人成长经历和现场互动,强调教师应善于发现并激发学生潜能,使整场讲座在轻松生动的氛围中兼具法治教育的专业性与育人温度。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刘桂明作专题讲座)
8月18日,培训班开班结束许映建教授作培训总结。他指出,校园法治不能仅仅作为矛盾纠纷发生后的应对工具,而应前移到学校日常运行和治理过程之中。学校治理要逐步从依赖经验和惯例转向依章程办学、明晰权责边界、规范管理程序,管理者应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救助职责,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提升治理效能。他勉励全体学员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培训所学转化为制度完善、风险防控和校园治理的实际成效。
根据培训安排,集中研修两天开班结束后,8月到12月项目还将通过线上研讨、专家指导、职场行动研究和成果交流等方式持续开展后续学习,每位学员结合本校本岗位职场实践选定校园法治研究专题开展行动研究,专家咨询答疑诊断跟踪指导。12月30日前学员深度学习及行动研究成果线上线下展示交流。
本次培训围绕中等职业学校依法治理的现实需求,通过政策解读、专家讲授、案例分析、实践分享和互动研讨等多种形式,将法治理念与学校管理实际紧密结合。课程既关注章程制度、程序规范、权益保障等依法治校的基础问题,也回应人工智能、数据治理等新形势下职业学校面临的新课题,为提升江苏中等职业学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有益助力。学员们普遍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程序意识、权责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如何将法治思维融入学生管理、学校制度建设和日常办学治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治理的能力。
(陈袁培常学薇范茜茜顾颖)
